持回美证人员赴香港
一、持回美证人员赴香港旅游、探亲、商务考察、参加会议可向大使馆或总领馆申请长期(不超过回美证有效期)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签证。
1、提供材料:
《香港签证申请表》;
2X2英寸近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
所持有效回美证正本。
2、办理时间及费用
签证费,30 美元,服务费29.95美元。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
加急申请,1个工作日取证,签证费60美元,服务费69.95美元;
2至3个工作日,签证费50美元,服务费49.95美元。
只接受汇票(Official Check, Money Order)。抬头请写:China Visa Center。
二、持回美证人员赴港学习、受训、工作、定居等,可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亦可向大使馆或总领馆提交申请。
1.向大使馆或总领馆提交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香港入境事务处网址:http://www.immd.gov.hk/index.html。
2. 时间:办证时间不确定,大使馆或总领馆需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答复颁发签证。
3. 费用:签证费30美元,联络费20美元,服务费29.95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