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签证(G)
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乘飞机直接过境中国且在华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机组人员和乘客,免办签证,但美国公民和英国公民不在此列。
下列国家公民,在上海浦东、虹桥机场过境,凭有效护照、前往国家签证和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连程机票,在沪停留不超过48小时免办过境签证: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 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希腊。
一、请提供:
1、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签证申请表》(Q1) 一份,并附2X2英寸近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
3、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和联程机票。
请务必如实、完整、清楚地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旅行。
二、办理时间及费用、有效期(Validity) 和停留期(Duration of Stay)
3个月一次入境 停留期为7-10天
◆ 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 美国公民50美元,其它国家公民30美元;代理费29.95美元。
◆ 加急办理时间为2至3个工作日: 美国公民70美元,其它国家公民50美元;代理费49.95美元。
◆ 特急办理时间为 1个工作日(须于上午10:00前将全部申请文件提交至China Visa Center):美国公民80美元,其它国家公民60美元;代理费69.95美元。
3个月两次入境 停留期为7-10天
◆ 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 美国公民75美元,其它国家公民45美元;代理费29.95美元。
◆ 加急办理时间为2至3个工作日: 美国公民95美元,其它国家公民65美元;代理费49.95美元。
◆ 特急办理时间为 1个工作日(须于上午10:00前将全部申请文件提交至China Visa Center):美国公民105美元,其它国家公民75美元;代理费69.95美元。
除在签证申请表特别注明并经领事官员批准,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7天。
三、支付方式
1、只接受汇票(Official Check, Money Order )。
2、支票抬头请写: China Visa Center
四、注意事项
1、赴华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做出决定。
2、领事官员有权拒绝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或对已发签证宣布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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